首页 | 走进龙腾 | 作品赏析 | 材料展示 | 媒体报道 | 装修顾问 | 在线订单 | 人才招聘
当前位置:新疆龙腾装饰有限公司 >> 媒体报道 >> 政策法规 >> 浏览文章
北京市首次对幼儿园装修管理做出规范
作者:未知 来源:互联网 文章点击数:

北京市首次下发通知规范幼儿园装修———

北京市首次对幼儿园装修管理做出规范。昨天(9月18日)记者从市教委获悉,今后,北京市幼儿园在装修前必须提前告知家长,装修后空气质量检测如果不合格,市教委将禁止幼儿园开园接收幼儿。按照规定要求,幼儿园的大规模装修、改建需间隔5年左右,小规模局部装修、改建不宜重复进行。


“幼儿园(所)在拟进行装修、改扩建前要及时召开家长会,通报幼儿园装修、改扩建项目范围、施工日期等,以及装修、改扩建施工过程中加强保育、教育工作的具体安排,以使家长放心。”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,“装修、改扩建项目达到园所面积50%以上的幼儿园,不得边施工边收托幼儿。在此期间,幼儿园可动员家长将幼儿自行接回,或由幼儿园将幼儿异地妥善安排。”

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指出,家长将幼儿接回的,幼儿园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,直至幼儿园重新开园。进行小规模装修、改建的幼儿园,应将建筑施工区与幼儿生活、活动区严格分开,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。园所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巡视,确保施工期间幼儿人身安全。

幼儿园装修后如何保障幼儿在符合环保规定的环境下上学?“装修、改扩建项目竣工后,应委托专业部门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,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。”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,“未经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,不能安排幼儿使用或重新开园。强行擅自开园、造成伤害事故的,给予降级、降类处罚,并在全市通报批评。”
 


人支持

Tags:
发表评论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收藏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最新文章
推荐文章
热门文章
 

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关于本站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雁过留声 | 网站地图
Copyright 2006-2008 Powered by LongTeng,龙腾装饰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
 服务电话:0991-4316300 传真:0991-4316300 E-Mail:xjltzs@163.com
咨询服务QQ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技术支持:Can't Stop ICP备案:新ICP备08000762号